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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办髙职生不可以转入公办校
(发布时间: 2005-12-22 8:12:00 来自:扬子晚报)

  昨天江苏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五年制高职学生转学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列出五种情况不得转学。

  通知指出,五年制高职在籍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在籍学生三种情况可酌情允许转学:经考核确有特长,转学更有利于其成长;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县市级以上医疗单位检查确认,不宜在原校学习,但能坚持学习且不影响他人学习者;确有特殊困难,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者。
 
五种情况不予转学: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已进入第四、第五学年者;申请跨专业大类转学者;民办院校学生申请转入公办院校者;应予退学者;其他无正当理由者。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转学,须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审核并报教育厅批准。关于五年制高职学生转入中专或申请改发中专毕业证书的问题,《通知》也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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