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沙河夜明珠段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信息
(发布时间: 2008-2-15 10:03:25 来自:中国建设项目网)

招 标 公 告
一、宜昌市沙河夜明珠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市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概况:本项招标工程一是对沙河进行改造,改造长度约为430米;二是建设生态型护岸,在沙河两岸进行园林绿化,绿化总面积约为14619平方米。
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沙河改造和绿化工程
3、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财政和部门筹措资金。
4、工程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
5、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1月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08年4月30日。
工 期:113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中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具体要求)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注册地不在宜昌的企业投标时须提供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须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非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无效,出具证明的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之后);
6、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30万元流动资金用于本工程的信贷证明;
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按堤防和绿化工程分别提供,须提供项目经理证、职称证、业绩证明等原件以供核查):
项目经理:
①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证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②项目经理的专业为绿化或堤防,(项目经理证或职称证上有记载均可);
③2004年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河道治理或绿化工程施工管理,须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资料(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原件)以供核查。
技术负责人:
①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专业为绿化或堤防。
②技术负责人的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若职称证不能证明的,应提供投标人与技术负责人签定的聘用合同原件以供核查。
③2004年来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河道治理或绿化工程施工技术管理,须提供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原件或担任项目经理业绩资料(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以供核查。
四、本工程实行无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均应通过登录宜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ycztb.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凭在网上获得的随机号码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宜昌市夷陵大道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607室)办理交易证明,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7年12月3日至2007年12月7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2000元整,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上午9:00时整,提交地点为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大厅,由招标人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单位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之一及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07年12月3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湖北工程建设信息网》、《宜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三峡日报》、《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
十一、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 标 人:宜昌市建委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道路改造项目部
办公地址:夷陵大道39号
联 系 人: 俞兵 联系电话:8606557
邮政编码:443000

2007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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