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0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4.28-5.16日报名
(发布时间: 2008-4-23 17:13:00 来自:深圳人事考试网)

 附件1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考4科”)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 9月5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的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附件2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28日10:00至5月16日17:00截止(24小时开通)。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址:

  http://www.testcenter.gov.cn.

  2、点击“网上报名(http://new.testcenter.gov.cn/webregister/default.aspx)“栏目→选择《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到用户登录界面→点击”考生报名“→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进入报名“→阅读”报名须知“、”诚信承诺书“→点击”下一步 “及”同意“后进入→必须按要求用简体字详细填完报名信息(续考人员须在相应栏中准确填写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点击”提交“后记下报名序号→按要求上传相片→点击打印报名表→用A4纸从网上正反面打印一份《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单位审核确认。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加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签名。

  (二)报名确认

  确认时间为 :2008年5月12日至16日截止(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确认手续如下:

  持打印好的《报名表》原件和报考者必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到市考试指导中心报名大厅→审核窗口审核报考资格→报名窗口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领取缴款通知书并按时到深圳发展银行缴费→报名完成。

  报名完成的考生不需前往市考试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必须在考试前的7—20天内可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 (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持自行下载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赴考(二证缺一不可)。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及考生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

  (三)近期二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符合报考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

  (五)外省市转入的报考人员需备齐上述报考人员所需材料重新审核,并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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